2007-07-13

大慈善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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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樣才是一個大慈善家呢?像蓋茨?還是像巴菲特?

說起大慈善家,在多倫多,我相信很多人都會想起馬維殊(Ed Mirvish)。

想起馬維殊,一定會想起他創立的那一間在市內橫跨一整個街口,招牌有著拉斯維加斯式璀璨燈光的百貨公司Honest Ed's。由五十多年前的小舖開始經營至今天成為多倫多的地標,都是以低廉價格的貨品見稱,成為多倫多市內消費力較弱的社群的購物天堂。

他建立起多倫多的劇院文化,翻新有歷史的舊劇院,興建得獎的新劇院,打造了市中心的娛樂區,引入一部又一部精彩的音樂劇製作,令多倫多成為在紐約以外,北美洲中最重要的音樂劇城市。

他雖然在商場上取得卓越的成就,得過無數的榮譽和勳銜,可是他並沒有把自己抽離群眾,反之,他更加貼近人群,回應社群的需要,對窮人,藝術家,創業者都會 提供不同的協助。最貼心的,莫過於在每年的聖誕節前,他都會在Honest Ed's派發火雞給窮人,好使人人都可是過一個溫暖的節日。而由他七十五歲的那一年開始,他每年都會在他慶祝生辰的星期日,在Honest Ed's旁邊的街道開街頭生日派對,有免費的熱狗,機動玩意,表演等,與眾同樂。

在多倫多十年,在電視上很多不同場合看見過馬維殊,也在不同的媒體見過他的照片;最令我覺得深刻的,是他那招牌的親切而又自信的笑容。現在他雖然離開了,但我相信多倫多永遠也會懷念這個傳奇人物。

能夠跟這樣的一個人物擁有同一個生日,說我沾光也好,與有榮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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