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07年上半年,最得意的一件事
公園仔交小金人的功課很快,今天我還未看題目,他已經交了卷。
看了他的功課,我只能說一句:「英雄所見略同。」(真的是這樣,不是抄功課啦!)
得意的事不是沒有,只是以前大人教我:「凡事都不要太過得意,否則會小氣的。」
究竟是誰會小氣,我直到現在也還是搞不清楚。不過凡事別太得意的教訓,我還是銘記在心。
所以,最得意的事,恕我為自己留一個秘密,跟公園仔一樣,讓我自己偷偷笑一下吧。
不過有一件事,跟大家是有點關係的,這樣的話我說出來應該沒有「小氣」的問題吧。大家大概都猜得到我想說的是什麼吧!沒錯,就是建立起「當情感化做細明體」這一個blog了。五月起到現在,期間認識了不少新朋友,也得大家的支持,使我重拾寫文章的樂趣。
單是這幾點,就足以令我覺得很得意了。(希望不會「小氣」吧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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